1、计划申报与审批,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采购。
2、采购人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选择产品与供应商,注:如协议采购批量较大,或应采购人要求,中心将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3、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常州市政府采购单及合同》,并将合同送本中心审核鉴证。
4、供应商供货,采购人验收,注:采购人也可邀请中心及有关专家参加产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