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常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纪念册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纪念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00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十四条(三)(邮政局经营范围: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和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不得擅自仿印邮票和邮资图案)等相关规定,纪念邮票、纪念封和邮资明信片是邮政公司专营;2、本项目纪念册中有普通版邮票、首日封,邮票的发行权归属中国邮政集团所有;3、本纪念册为邮政产品,邮政部门对内容和设计经过一定的审查流程,所以仅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能制作提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680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2月8日 至2021年2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邵俊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电话: 0519-8199318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锦路1280号
联系电话: 0519-8568182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