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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意产业园区转型提升专题片拍摄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数:  字号:〖
    

关于《创意产业园区转型提升专题片拍摄项目》项目单一来源

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项目名称:创意产业园区转型提升专题片拍摄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创意产业园区是全市、全区创意产业核心集聚区,围绕打造“三新经济”发展高地,长三角“楼宇经济”样板园区目标定位,发展至今,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人才引领态势逐步凸显、产业溢出效应不断放大,形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稳步提升的良好局面。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园镇融合”深化改革和园区转型发展提效年,园区拟就“园镇融合”以来转型发展成果及“三新经济”产业培育成果整体策划宣传片,宣传展示园区新面貌、新成果。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万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新闻影像素材的全面性

此次全新创作的常州创意产业园区宣传片立足园区定位,需结合大量企业与产业的资料。其次,该片将从多角度展示常州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成果。基于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常州有限公司丰富多元的媒资系统,就影像素材而言,该公司对于此次宣传片的承制具有全面性。

(2)播放渠道的专有及权威性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下辖中共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等14份报纸和省委机关刊《群众》等8家刊物并负责运营交汇点、中国江苏网、学习强国江苏平台等一批主流新媒体平台。就播出渠道而言,该公司具有专有及权威性。

(3)认知和服务的延续性

该公司长期致力于地方产业的影像创作和传播,常州创意产业园区的前宣视频也由该公司制作,素材积累丰富,并能充分把握宣传片制作要求,且在宣传片脚本创作、主题内容提炼等方面具备专业优势。

考虑到本次专题片摄制的内容风格延续性、高要求和时间紧迫性,鉴于以上原因,拟建议与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常州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常州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79-1号常州科技街A座G0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3号2楼

联系电话:0519-896060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联系电话:0519-8512737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陆莹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联系电话:0519-8518555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
50万-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