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项目名称: 常州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全面实施国土空间检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国土空间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国土空间格局。同时,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今年各辖区应与《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同步编制常州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并于今年年底完成初步成果。
《常州经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是经开区空间发展、资源保护和土地治理的蓝图,编制相关专项和详细规划的依据,是经开区范围内一切建设行为的前提依据。规划内容包括提出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的战略与目标、构建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强化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利用、统筹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完善城乡发展要素配置与支撑体系、健全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体系等核心内容。同步需开展包括《常州经开区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常州经开区“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研究》、《常州经开区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研究》、《常州经开区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研究》、《常州经开区林地、湿地、矿产保护利用研究》等专题。
成果形式包括文本、图纸。成果数据库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6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规划由南京大学、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担,理由如下:
1、保障规划起点高并兼具可操作性
本项目工作时间紧,研究内容要求高,合作方需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丰富的国土规划和城乡规划经验、以及充足的数据作为支撑;合作方应能够深刻把握中央、省、市政策和宏观背景,应承担过类似专项规划经验,熟悉常州及经开区的发展问题与态势,根据上述要求,经广泛比选,南京大学、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能符合本项目需求,有利于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南京大学长期从事国土规划相关规划,是国家、省内的行业领先机构,此项目由南京大学李满春教授作为主负责人能深刻把握对接中央、省市政策要求。李满春教授是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大学近年来也承接全国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参与国家及省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制定、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能保障高起点规划。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长期服务常州及经开区城乡规划编制,承接了与项目相关的《常州经济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常州经开区核心区总体城市设计》、《经开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20)》以及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具备相关领域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同时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常州地方院有利于规划项目的落地,保障规划蓝图的可操作性。
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土地整治和土地规划的技术单位,参与过包括《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等在内的行业标准制定,承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多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项目,获得过各级国土行业项目奖项、省部级及市厅级奖励,对土地制度改革及国土空间整理研究较深,综合研究能力领先。
2、保障规划编制的时效性和延续性:
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将涉及同步在编制的《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工作协同和指标传导。目前《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已由南京大学、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等联合体承担。因此能保证市、区工作的一致性与协同性。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等项目,成果均纳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可以确保项目的延续性。
本规划编制过程需对先行城规、土规进行双评估,南京大学、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曾承接法定土规、城规及多规合一规划,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工作延续性。
3、便于提供持续快捷的后续服务:
本规划编制成果需指导落实的实施,规划编制需体现规划传导的意图。开发边界内用地建设行许可须与常州市规划设计院长期服务承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开发边界外以乡村规划进行建设行为许可,而历年经开区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均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承接完成。
4、项目相关基础资料涉及保密性内容,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由其编制有利于保障信息安全。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在常州经济开发区承接的各类项目中,积累了大量的用地数据,这些数据均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和获取的难度,由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能够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获取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南京大学、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南京经纬地诚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4幢2层209-93室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 月 11日 至2020 年12 月1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高女士
联系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东城路98号
联系电话: 0519-8968000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缪女士
联系地址: 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 0519-8986322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杨工
联系地址: 常州市恒生科技园一期2幢602室
联系电话: 0519-8399926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