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一批奥林巴斯内镜及配套图像处理装置的壹年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证39根奥林巴斯内镜及2个配套图像处理装置的正常使用,需采购该类设备的壹年全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次维保的39根奥林巴斯内镜及2个配套图像处理装置,均由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研发和生产,设备全部零配件也是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独家生产。常州致璞商贸有限公司拥有原厂授权,能保证备件规格的统一,因此为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尽可能减少故障风险,申请由常州致璞商贸有限公司开展售后维护工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特殊性,属于只能从规定的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