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常州市发改委
项目名称: 常州市信用监测及监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常州市7个区市(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金坛区、溧阳市、常州经济开发区)做信用监测及监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人民币60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采购的唯一性。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是国家发改委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组建的专业性信息服务机构,自2015年以来,一直是国家发改委重要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了“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示范城市评选”等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2020年,我委与中经网建立合作关系,帮助我市7个区市和8个重点领域做信用建设评价与咨询,助力我市获评2020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标准化平台网站”称号。多年来,中经网对全国各类行政区划的信用建设的思路、部署和实现效果有着深入的了解,多次参与国家发改委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相较于其他机构提供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服务,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实用性,更能为我市信用建设、评价和监管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指导和咨询服务,保证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的实际效果和有序开展。
(二)项目的特殊性。2021年,我市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展望2021社会信用体系新蓝图,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和推进信用新型监管机制是首要任务。高效推动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科学评价我市市市场主体,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迫切需要层次高、专业强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
(三)项目的关联性。鉴于我市信用监测及监管服务面临新时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必须要委托熟悉和参与国家信用建设重点工作、了解全国各类城市的信用建设和监管水平以及江浙地区信用监管情况的单位提供服务。
(四)项目的延续性。2020年,我市将城市信用监测及监管服务委托常州政务大数据有限公司打包在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中购买,共计68万元。有效为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提供相关指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A座206号(德胜园区)
三、公示期限
2021 年3 月18 日 至2021 年3 月24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钱旭光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2604
联系电话: 8568109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张文娟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B2518
联系电话: 8568107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