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常采公[2021]0103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预算金额:
分包1:120万元
分包2:100万元
分包3:340万元
分包4:460万元
分包5:980万元
最高限价:.0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实施残疾人服务普及工程”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6岁视力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500元月的训练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根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实施残疾人服务普及工程”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4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1700元月、7-14岁850元月的训练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根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实施残疾人服务普及工程”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4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2200元月、7-14岁1100元月的训练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根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实施残疾人服务普及工程”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4岁智力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2300元月、7-14岁1150元月的训练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根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中“实施残疾人服务普及工程”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4岁孤独症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2200元 月、7-14岁1100元月的训练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之日起两年,自成交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含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原认定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可在2022年1月1前取得相应资质,如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机构将自动解除合同,退出中标单位,不再为本轮承接残疾儿童服务机构,在训残疾儿童不享受政府的康复补助);(2)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2、应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租用住宅或商业区开展的可提供主体消防合格证明。(原认定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可在2022年1月1前取得相应资质,如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机构将自动解除合同,退出中标单位,不再为本轮承接残疾儿童服务机构,在训残疾儿童不享受政府的康复补助)。★
3、有下列房屋结构改造行为之一的,应提供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体的;二在柱、梁、楼板上开设洞口或者扩大原有洞口尺寸的;三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扩大门、窗、洞口或者变更位置的;四增大荷载,超出房屋原设计承载力的;五在建成房屋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的。
没有上述行为的,提供承诺书。
4、教育和康复场所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登记的注册地一致。
5、公办已取得特殊补贴的教育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原认定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可在2022年1月1前取得相应资质,如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机构将自动解除合同,退出中标单位,不再为本轮承接残疾儿童服务机构,在训残疾儿童不享受政府的康复补助);(2)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2、应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租用住宅或商业区开展的可提供主体消防合格证明。(原认定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可在2022年1月1前取得相应资质,如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机构将自动解除合同,退出中标单位,不再为本轮承接残疾儿童服务机构,在训残疾儿童不享受政府的康复补助)。★
3、有下列房屋结构改造行为之一的,应提供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体的;二在柱、梁、楼板上开设洞口或者扩大原有洞口尺寸的;三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扩大门、窗、洞口或者变更位置的;四增大荷载,超出房屋原设计承载力的;五在建成房屋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的。
没有上述行为的,提供承诺书。
4、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教育和康复场所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登记的注册地一致。
5、公办已取得特殊补贴的教育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原认定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可在2022年1月1前取得相应资质,如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机构将自动解除合同,退出中标单位,不再为本轮承接残疾儿童服务机构,在训残疾儿童不享受政府的康复补助);(2)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2、应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租用住宅或商业区开展的可提供主体消防合格证明。(原认定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可在2022年1月1前取得相应资质,如仍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机构将自动解除合同,退出中标单位,不再为本轮承接残疾儿童服务机构,在训残疾儿童不享受政府的康复补助)。★
3、有下列房屋结构改造行为之一的,应提供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体的;二在柱、梁、楼板上开设洞口或者扩大原有洞口尺寸的;三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扩大门、窗、洞口或者变更位置的;四增大荷载,超出房屋原设计承载力的;五在建成房屋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的。
没有上述行为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
4、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教育和康复场所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登记的注册地一致。
5、公办已取得特殊补贴的教育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06月30日 17点00分
地点: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58.216.242.31:8084/cgzx/login?bs=5,或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栏目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不见面408-3不见面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在线通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光华路2号
联系人:杨 洋
电 话:0519-8996601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2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
电话:0519-8558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