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第二污水厂及指前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坛第二污水厂及指前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春为采2020-C(公)- 023号
项目名称:金坛第二污水厂及指前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40万元,单价400元/吨。
最高限价:640万元,单价400元/吨,项目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处置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常州金坛指前污水处理厂合同期限内产生的全部污泥,确保日产日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污泥相关处置能力,不接受堆肥处置工艺(以环保局出具的相关批复为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相关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4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1、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11月19日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答疑回复时间:2020年11月19日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三)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四)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投标人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投标单位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二)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环二路240号
联系方式:卞先生13861103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18861103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瑶
电话:1886110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