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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商务楼空调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2  浏览数:  字号:〖

招标编号:春为采2020-A(公)-003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之委托就滨湖商务楼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滨湖商务楼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春为采2020-A(公)-003号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397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49957.00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总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简要说明

滨湖商务楼空调采购项目通风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工作。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完工清场、包保险、包工具用具、包各种管理费、包税金、包验收合格,包办理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定手续并交纳各种费用的方式承包。(施工、安装、调试等水电费、总承包配合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与总包单位自行结算)。

期:120日历天(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数量进行供应,且室内机安装不得影响装修及其他专业工程施工进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符合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

2、投标全系列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公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 15日至2020年06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三)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产品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投标全系列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4)具有品牌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函);

5)提供所投品牌空调产品技术样本原件封存作为评标依据(1、尽可能多的提供技术样本;2、提供技术样本须用封套加以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202003月至202005月的连续3个月】;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196730540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开标时间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名称)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标前答疑

(一)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0年0622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人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答疑回复时间:2020年0622日下午17:00前,由招标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招标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708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20年0708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二、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十三、本次公开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荀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692906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680568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12

附件1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春为采2020-A(公)-003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离开常州往

返常日期

途径(换乘)

途径日期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