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公安交通管理扣留车辆拖移、保管项目 JSZC-320413-JTMS-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8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413-JTMS-G2024-0008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公安交通管理扣留车辆拖移、保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万元;采购包2:4.000000万元;采购包3:6.500000万元;采购包4:12.000000万元;采购包5:7.500000万元;采购包6:3.000000万元;采购包7:6.000000万元;采购包8:4.000000万元;采购包9:2.500000万元;采购包10:2.500000万元;采购包11: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每标段最高限价:车辆拖移、保管严格按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服价发〔2019〕82号)有关规定计费;常州市普通公路、城市道路车辆救援、停车保管费用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在上述计费基础上优惠50%,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按照“就近、就简、就便”的原则,在各分包范围内确定车辆拖移、保管单位。配备熟悉车辆施救和人员急救基本知识的施救队伍,实行全天24小时救援值守,保证2人以上组成的作业小组听候民警调度,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按照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警大队各分队区域划分为11个包,各分包如下:
包号
标的
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分包1
6
1
金城中队辖区(东至丹金漕河,西至202县道,南至340省道、金龙大桥、304县道,北至301县道)340省道(不含)往南区域,西城中队辖区:西至233国道(不含)以东至东环一路(含)、金沙大桥以北沿河东路(含)以西。良常路(不含)以南至鑫城大道(不含)以北区域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2
分包2
4
西城中队辖区西起东环一路(不含)、金沙大桥以北沿河东路(不含)以东至金湖路(不含)以西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3
分包3
6.5
指前中队辖区(东至丹桂南路,西至扬溧高速,南至233国道溧阳界,北至233高速沪武高速路口),金城中队辖区340省道(良常大桥-后阳)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4
分包4
12
滨湖中队辖区:东至240省道辅道,西至新丹金漕河,南至河海大道(长荡湖大道以西至丹桂南路),北至华城路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5
分包5
7.5
尧塘中队辖区(东至金武路、钱资湖大道、206县道武进界,西至金湖路、长荡湖大道水北段,南至240省道水北大桥北侧,北至金武路)金龙大道往北;东城中队辖区(东至东外环路明星村委,南至金武路辅道,西至340省道良常大桥,北至240省道金塔大桥)复兴路(不含)往西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6
分包6
3
东城中队辖区(东至东外环路明星村委,南至金武路辅道,西至340省道良常大桥,北至240省道金塔大桥)复兴路(含)往东区域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7
分包7
儒林中队辖区(东至239省道武进界,南至240省道宜兴界,西至239省道溧阳界,北至240省道水北大桥、长荡湖大道),尧塘中队辖区(东至金武路、钱资湖大道、206县道武进界,西至金湖路、长荡湖大道水北段,南至240省道水北大桥北侧,北至金武路)金龙大道(含)往南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8
分包8
金城中队辖区(东至丹金漕河,西至202县道,南至340省道、金龙大桥、304县道,北至301县道)340省道(不含)往北区域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09
分包9
2.5
薛埠中队辖区(东至340省道扬溧高速,西至340省道句容界,南至304县道溧阳界,北至265省道丹徒界)340省道(含)往南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10
分包10
薛埠中队辖区(东至340省道扬溧高速,西至340省道句容界,南至304县道溧阳界,北至265省道丹徒界)340省道(不含)往北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11
分包11
直溪中队辖区(东至202县道,西至扬溧高速,南至303县道、马茅线,北至丹阳界),朱林中队辖区(东至202县道,西至扬溧高速,南至茅别线杜济桥,北至马茅线)实施车辆拖移和其他施救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结算价达到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1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类、二类汽车维修资格(以提供道路运输经营续页证书为准);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江苏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4-28 14:00 (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号
联系人:张国平
联系电话:13906149123
采购包2
采购包3
采购包4
采购包5
采购包6
采购包7
采购包8
采购包9
采购包10
采购包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铭硕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
联系人:华露露
联系电话:0519-82395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露露
电话:0519-8239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