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食堂菜品采购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12月13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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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JSJT-GC-GA004
2.项目名称: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食堂菜品采购服务(二次)
3.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佰零伍万元整/年(¥2,050,000.00/年)
4.最高限价(费率) :常州市权威部门(价格通) 发布的菜场平均价的 100%
5.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项目,主要是根据采购人食堂实际需求采购及配送优质食材、辅料等,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其中首次进场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 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2号楼3楼)
3.方式: 现场领购,投标人领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 文件。
(1) 报名表
(2)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2月 13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2号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1 年 11月 24 日中午 11:30 前以书
面原件形式递交至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 提疑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疑文件以采购代 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文件) 。
3.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不接受修改。
4. 本项目资格后审。
5.疫情防控措施
(1) 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 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 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
(2) 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采购代理机构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健康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3) 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采购代理机构时,请主动出示【江苏政府采购】 当 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及《承诺书》 。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
(4) 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人 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联系。
(5) 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自觉 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6) 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 2020】 13 号文执行。
(7) 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