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骏通采公[2023]007号
2.项目名称:2023年度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元/工时
5.采购需求: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旨在解决辖区老年人基本居家和照护需求,提升老年人的居家安全系数,扩大服务受惠人群,增强老年人幸福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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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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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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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数量(不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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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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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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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援助对象
A类对象:年满60周岁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离休老干部及遗孀;80周岁以上四套班子老领导;年满60周岁无子女照顾的市级(含)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归国华侨;80周岁(含)以上重点优抚对象;90周岁以上老年人。
B类对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二)关爱对象
8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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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尧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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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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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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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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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援助对象
A类对象:年满60周岁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离休老干部及遗孀;80周岁以上四套班子老领导;年满60周岁无子女照顾的市级(含)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归国华侨;80周岁(含)以上重点优抚对象;90周岁以上老年人。
B类对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二)关爱对象
8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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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街道、薛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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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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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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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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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援助对象
A类对象:年满60周岁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离休老干部及遗孀;80周岁以上四套班子老领导;年满60周岁无子女照顾的市级(含)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归国华侨;80周岁(含)以上重点优抚对象;90周岁以上老年人。
B类对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二)关爱对象
8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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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儒林镇、指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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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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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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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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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援助对象
A类对象:年满60周岁失能、半失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离休老干部及遗孀;80周岁以上四套班子老领导;年满60周岁无子女照顾的市级(含)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归国华侨;80周岁(含)以上重点优抚对象;90周岁以上老年人。
B类对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
(二)关爱对象
8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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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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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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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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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任意一个或几个标段,投某一标段时,必须对该标段的全部内容响应,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方式: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2.如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由采购人现场决定其中标标段,其余标段由第二名替补中标,如第二名中标其他标段,则由排名第三替补中标,以此类推。
6.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
3.方式:①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
②线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按要求交纳费用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1)以上材料提供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招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售价:100元,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504室(金坛市民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1、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7月20日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7月20日17:30前,由招标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无需缴纳。
(三)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投标人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地 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0519-69660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519-82395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3160065596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