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一般农户防贫保险
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JSTZ2020-C1504-06号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委托,现就其所需的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一般农户防贫保险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一般农户防贫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JSTZ2020-C1504-06号
三、项目总预算:240万元(合同期三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四、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z2015�{34号)、《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z2015�{35号)、江苏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健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有关情况的通报》(苏卫财务[2019]37号)、《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z2016�{44号)和《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一般农户防贫保险实施办法》(坛政办发〔2020〕18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金坛区低保对象防贫保险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保障范围:常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家庭财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首诊给付等一系列保障。
采购合同期: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金坛区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公司;
2.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3.同一保险机构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6个月:2019年8月-2020年1月】;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叁份盖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金坛区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6个月:2019年8月-2020年1月】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材料;
注:(1)以上材料提供叁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
收款单位: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分公司;
银行账号:83300188000100064;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一)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二)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04月09日上午11:00前,各投标人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答疑回复时间:2020年04月09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扫码核验等工作。
2.各投标人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除投标人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二)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开评标场所。
4.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5.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十二、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年04月20日下午13: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0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4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彭女士
十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0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4楼)。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660686转803;
联系地址: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4楼);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834304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1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接收电子邮件,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二: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离开常州往 |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注: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