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 >> 分散采购 >> 采购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 正文
2023年度新北区征收(搬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新北区征收(搬迁)全过程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金诚采公[2023]006号

2.项目名称:2023年度新北区征收(搬迁)全过程审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标段一:人民币110.77万元,标段二:86.65万元,标段三:89.22万元,标段四:84.04万元,标段五:78.87万元,标段六:68.26万元,标段七:51.83万元,标段八:38.11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征收(搬迁)跟踪审计(审查):7.5元/平方米(含国有和集体),集体土地安置:1.5元/平方米,对账审计:3.7元/平方米

5.采购需求:标段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地面附着物、管杆迁改等全过程跟踪审查(含造价、财务审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的全过程跟踪审查,结算(对账)审查,以及其他委托的咨询业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8家,投标人仅限中一个标段。定标时按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前面标段已定为中标候选人的自动放弃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不参与后续标段的排名。若投标人<8家,在确定第一轮中标候选人后,再按上述原则依序确定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算控制价(万元)

标段一

玉龙路两侧产业园(搬迁)项目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涉及薛家镇德胜河以东浏阳河路以南住宅274户,征收面积约13.235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7.672万平方米

110.77

标段二

玉龙路两侧产业园(搬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涉及薛家镇德胜河以东浏阳河路以南住宅175户,非住宅5户,征收面积约10.57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4.9万平方米

86.65

标段三

玉龙路两侧产业园(搬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涉及新桥街道玉龙路以东浏阳河路以南、玉龙路以西浏阳河路以北住宅293户,征收面积约10.255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8.204万平方米

89.22

标段四

玉龙路两侧产业园(搬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涉及新桥街道玉龙路以西浏阳河路以南住宅276户,征收面积约9.66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7.728万平方米

84.04

标段五

玉龙路两侧产业园(搬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涉及新桥街道龙江路以西玉龙路以东浏阳河路以南住宅259户,征收面积约9.065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7.252万平方米

78.87

标段六

玉龙路两侧产业园(搬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涉及魏村街道、春江街道玉龙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住宅183户,非住宅5户,征收面积约8.205万平方米,安置面积约4.48万平方米

68.26

标段七

玉龙路两侧产业园(搬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

涉及新桥街道玉龙路以西浏阳河路以南非住宅41户,征收面积约6.91万平方米

51.83

标段八

通用自来水厂国有征收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武进经发集团三宗地对账审计

涉及三井街道通用自来水厂,征收面积约4011.21平方米;武进经发集团新科博华电子、钢扣厂地块,对账面积约9.362万平方米

38.11

6.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的;

 为本项目工程图纸的设计单位;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参与项目前期征收(搬迁)评估单位不得投标相应标段的跟踪审查服务,已中标的跟踪审查单位不得参与相应标段的征收(搬迁)评估。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3.方式:

投标人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4.售价:100元。(现金缴纳或公司账户)

5.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8.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4.公告发布媒体:常州政府采购网、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519-85179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

联系方式:0519-8518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莹

电     话:0519-85185550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