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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产业园危化品停车场专业化管理及运维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数:  字号:〖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材料产业园危化品停车场专业化管理及运维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6日14:00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Y-GK2022-001

2.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危化品停车场专业化管理及运维服务

3.预算金额:320万元

4.最高限价:320万元,其中壹年运维费用最高限价为285万元,新材料产业园危化品车辆智能调度及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开发费用最高限价为3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新材料产业园危化品停车场专业化管理及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完成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那联合体的单位只能为2个)。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主办方跟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联合体主办方跟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到投标单位报名表上的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月6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14: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开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必须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证明报告(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都得提供)。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都得提供)。

5.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原件,格式见附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疫情防控

①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②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③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④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⑤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三)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并以签收为准。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联合体主办方的以上相关授权资料)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常州滨江国际企业港1号楼

联系电话:商先生051985801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承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8号5楼

联系方式:051981009985

网   址:http://cygcgw.com/index.html

邮   箱:[email protected]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国伟

联系方式: 051981009985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联合体主办方):

乙方(联合体成员):

为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同时甲乙双方承诺不在以单独或其它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

二、双方责权

1、甲方负责         (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    并确保符合相应阶段招标人的管理要求。

2、乙方负责         (项目内容),负责人:        并确保符合相应阶段招标人的管理要求。 

3、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或联合体主办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违约的,双方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

5、主办单位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主办单位开具发票并接受合同款。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内容,承担各自负责内容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1、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捌份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注:联合体投标提供)

 

年月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