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江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水质提升及化工园区南北河水质保持)招标公告
编号:鑫洋采公2020001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入江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水质提升及化工园区南北河水质保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入江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水质提升及化工园区南北河水质保持)
二、项目编号:鑫洋采公202000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限价为柒佰伍拾万元整(¥7500000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针对入江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二期水质提升及化工园区南北河水质保持)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
对化工园区内桃花港、猪嘴河、临江东、临江西、新华北排涝站前5条河道水质进行提升及化工园区南北河水质进行整治,站前河道水质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保证率不低于80%。
2.
对化工园区内桃花港、猪嘴河、临江东、临江西、新华北排涝站前河道及化工园区南北河进行河道保洁长效管护,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管护期为壹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河道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处置的能力,自2017年5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实施过并完成一个河道生态修复水质提升项目。
【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上述资料原件核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3日至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10室)
联系电话:0519-81081290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后附)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证明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拾万元。
收款单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40700000003245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通江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0年6月23日下午5: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简称)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6月24日13:30-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1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十、说明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081290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
网 址:http://www.jsxypg.cn/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招标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眭先生
联系电话:17706126618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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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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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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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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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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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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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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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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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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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