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经侦基地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衡采公[2020]017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经侦基地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18万元。
最高限价:118万元。
采购需求:常州市公安局经侦基地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颜色图样确认后30天内完成(含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起至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玉隆花园5号楼1-1)
方式:现场获取,或将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和标书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格式见附件(原件);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宝缴纳或汇至保证金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收款人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常州北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71951990298131090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5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二楼评审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17000元整(汇款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
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0年09月05日9:00
收款单位: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195199029813109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常州北大街支行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拒绝以个人名义交纳或者以现金方式交纳)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交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禁止第三方代交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会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08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和正衡招投标公司联系人处。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公安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人:邵俊
电 话: 81998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隆花园5号楼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珊珊
电 话:0519-8551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