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大楼项目实验室废水专用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2、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按招标公告明确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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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城建校采公[2022]007
项目名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大楼项目实验室废水专用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
最高限价(控制价):人民币4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大楼项目理化实验室、生物废水专用处理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整体规划、设计、设备采购、配套设备、软件、安装、调试、验收、设备培训及技术交底资料、质保期及维保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在3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工并通过验收,同时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含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无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无_。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2、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
1)方式一:现场报名
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2、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方式二:供应商应在公告约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将原件邮寄至现场报名地址。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网站公告附件)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81700188000089469
2)报名现场现金支付
6.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并收到文件费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2号楼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3.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报名,将重新组织采购。
4.参与本次招投标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网站公告附件)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6.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203号
联系电话:0519-86685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方式:1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科
电 话:1891233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