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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镇红旗圩中心河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浏览数:  字号:〖
    

朱林镇红旗圩中心河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朱林镇红旗圩中心河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LX采公[2021]002号

2、项目名称:朱林镇红旗圩中心河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

3、预算金额:395万元;

4、最高限价:3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朱林镇红旗圩中心河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内容河道综合整治1.07km;主河道新建生态挡墙1.66km, 砂石路420m;支河河道新建护坡1609�O;水土保持治理7062�O等。

6、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已完成类似河道疏浚、水环境整治等项目1个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签字并盖公章的竣工(完工)验收单。)

(7)按照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规定,要求水利资质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常州C级及以上(以常州市水利局网站公示的最新信用等级为准)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99号中景商务C座)

3、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间携带报名申请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至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于报名时以现金支付该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99号中景商务C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1月23日11: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答疑回复时间:2021年1月23日下午17:3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开标室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2)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88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9-82620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99号中景商务C座

联系人:虞女士

电 话:0519-80180123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