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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武进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武进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吴越之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吴越之光采公-2023-001

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残疾人联合会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80万元,其中,各分包预算金额如下表:

分包序号

分项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分包1

0-6岁视力残疾儿童康复

8

分包2

0-14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

24

分包3

0-17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康复

68

分包4

0-17岁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康复

380

分包5

0-17岁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

300

最高限价:人民币780万元,其中,各分包最高限价如下表:

分包序号

分项名称

最高限价(元/人/月)

分包1

0-6岁视力残疾儿童康复

520

分包2

0-14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

1750

分包3

0-17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康复

2350

分包4

0-17岁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康复

2350

分包5

0-17岁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

2400

4.采购需求:

(1)根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健全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合同化管理机制,推动医教为主体的标准化康复服务以及《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6岁视力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520元/人/月的训练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根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健全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合同化管理机制,推动医教为主体的标准化康复服务以及《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4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1750元/人/月、7-14岁875元/人/月的训练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3)根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健全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合同化管理机制,推动医教为主体的标准化康复服务以及《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7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2350元/人/月、7-14岁1175元/人/月的训练补贴、15-17岁(以14岁同残疾类别救助标准为基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少年每增加一岁递减100元,其他残疾少年递减200元);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4)根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健全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合同化管理机制,推动医教为主体的标准化康复服务以及《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7岁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2350元/人/月、7-14岁1175元/人/月的训练补贴、15-17岁(以14岁同残疾类别救助标准为基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少年每增加一岁递减100元,其他残疾少年递减200元);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5)根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健全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合同化管理机制,推动医教为主体的标准化康复服务以及《常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本市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家长有康复意愿的0-17岁孤独症残疾儿童在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给予0-6岁2400元/人/月、7-14岁1200元/人/月的训练补贴、15-17岁(以14岁同残疾类别救助标准为基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少年每增加一岁递减100元,其他残疾少年递减200元);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本项目共分5个包,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单个包或全部包进行响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所投包号并响应该包全部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之日起两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本项目分包1至分包5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1)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2)从事康复医疗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3.3.2应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租用住宅或商业区开展的可提供主体消防合格证明。

3.3.3有下列房屋结构改造行为之一的,应提供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许可:(1)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体的;(2)在柱、梁、楼板上开设洞口或者扩大原有洞口尺寸的;(3)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扩大门、窗、洞口或者变更位置的;(4)增大荷载,超出房屋原设计承载力的;(5)在建成房屋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的。

注:没有上述行为的,提供承诺书。

3.3.4教育和康复场所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登记的注册地一致。

3.3.5公办已取得特殊补贴的教育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吴越之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壹佰元整(现金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5.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投标开始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 月11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229号新地中心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3.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6月29日17: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至江苏吴越之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公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江苏吴越之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4.公告发布媒体: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吴越之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淹城中路388-1号

联系方式:恽苗0519-69695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吴越之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229号新地中心8楼

联系方式:0519-8659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9-86590022转8020、8028

 

    
附件:
报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