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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笛路一期电子警察监控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7  浏览数:  字号:〖

公采JSKT2020-B-10号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渔笛路一期电子警察监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渔笛路一期电子警察监控工程

二、项目编号公采JSKT2020-B-10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渔笛路一期电子警察监控工程,共计1个标段。

2、本工程预算价:100万元。

3、本项目最高限价:634402.53元,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质量要求:设备性能及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招投标文件约定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质保期三年。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根据甲方要求,并且不影响其他专业工程施工进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超过一年;财务报告出具时间为本年或上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采购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清单或社保部门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投标企业所有项目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列入“受惩黑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领取采购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57日至5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注:(1)以上材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4、资格审查材料须单独密封。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820188000007680;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金坛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注:1、为便于退还,各供应商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回单上一定要注明开户行及账号。保证金缴纳回单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

2、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度免收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八、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一)由于项目现场施工复杂,线缆敷设难度大,投标人需进行项目现场勘察,取得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现场勘察记录证明(勘察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5961101566 ,勘察记录证明原件作为资审材料进行核查。

(二)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5 14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传至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答疑回复时间:2020515日下午17:30前,由招标代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

九、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61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6115: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袁女士

十、开标时间:20206115:00整;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58596

采购单位: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荀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692906   

十二、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57   

附件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采购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申报单位(公章)

日期: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