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6.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此项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7.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