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公采JSXD2021-017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外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95万元
4.最高限价:3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根据法发〔201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D�D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D2023)》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案件量现状,为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科学配置审判资源,金坛区人民法院拟将司法辅助事务服务外包,主要包含项目现场管理岗(项目经理、业务主管、行政助理)、诉讼辅助事务服务岗、审判辅助事务服务岗、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岗、扫描和装订辅助事务服务岗等岗位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且经双方同意后,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线下购买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未现场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人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连续3个月】(开标后评委可要求投标人现场通过外网查验,无法查验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防控措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投标人,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18号
联系方式:0519-82399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联系方式:0519-82798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19-8279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