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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武进区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1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2021-2022年度武进区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武采公标【2021】007号

2、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武进区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3、预算金额:45万元/年

4、最高限价:45万元/年

5、采购需求:每年度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5万头份,已进行进口产品采购公示,接受进口产品。

6、主要参数要求:

6.1※规格:≤10头份/瓶,疫苗运输要求全程冷链;

6.2※用于预防犬、猫狂犬病,妊娠期可用;

6.3※狂犬病疫苗效力≥2IU/mL,免疫14天后免疫犬血清中的狂犬病中和抗体平均超过0.5IU/mL(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狂犬疫苗效力和免疫效果的实验报告复印件);

6.4※首免无需连续接种2次,接种1次即可完成基础免疫及加强免疫;

6.5※疫苗的免疫保护期≥12个月;

6.6※疫苗有效期≥24个月,疫苗到达采购方时,有效期≥16个月;

6.7※承诺交货时提供所供批次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2021年疫苗接种后无质量问题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配送到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疫苗为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疫苗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上一级经销(代理)商授权投标单位的授权,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应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商应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含生物制品经营范围)。

(3)进口疫苗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进口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执行系统”,通过“供应商”端口登入进行项目相关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武进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因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9:00时止(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407室

3、开标时间:2021年3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提醒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已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管理系统的“网上报名”中选择所投项目,点击“撤回”;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进行相关“撤回”操作的,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信用评价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将有序开放交易场所,为保障我区各类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请进场交易各方主体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我中心有权立即终止交易活动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中心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府西路2号

联系人:陈丹清

联系方式:0519-85357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5楼

联系人:蒋玉

联系方式:0519-8806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