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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  浏览数:  字号:〖
    

飞灰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诚采公[2021]025号

项目概况

飞灰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金诚采公[2021]025号

2.项目名称:飞灰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315万元

5.最高限价:配方比例×每吨价格≤396元,且每吨价格不超过9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用有机螯合剂

全年使用螯合剂约350吨

7.项目供货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承担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用有机螯合剂项目,需提供有机螯合剂供货合同;

(2)样品测试合格回执单;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送样时间和地点、现场测试

1、送样测试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以收到投标人提供的药剂为准,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送样地点: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焚烧综合处置中心-武进区遥观镇观庄村211号-化验室内

3、送样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联系人:蓝玉华0519-81887709-8005)

4、送样规格:螯合剂必须为哌嗪-DTC小样(不少于500mL)名称:1,4-哌嗪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钾溶液,外观:淡绿色~淡橙黄色澄清液体,比重:≥1.18,有效含量不低于35%,游离碱:≤0.5%,PH值:10.5-13.5。

5、送样要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试剂小样及配方至采购单位,并提供回执(附件三),采购单位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剂配方进行实验室小试,实验配方最多为三种;

6、送样结果: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的螯合剂试剂小样及配方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试验合格回执单邮寄给投标人。试验需至少有一种配方达标,方可取得投标资格,试验结果达标(《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的限值)的配方最小比例为投标人投标时报价的配方比例。

7、测试方法

(1)按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剂比例+水7% +飞灰100g充分混合;

(2)把混合后的飞灰放入70℃的烘箱烘5分钟。拿出冷却至常温;

(3)冷却至常温后的样品按《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T 300-2007)》制备浸出液;

(4)对制备出的浸出液用ICP混标法测量出其中铜、锌、铅、镉、铍、钡、镍、铬、硒;

(5)对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的限值判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财务室)

3.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按实际情况提供)。

(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4)样品测试合格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汇至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6、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司账号

收款单位: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2.答疑及现场踏勘

采购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12月9日下午5:00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人或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3.关于疫情期间的其他要求

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887709-8005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观庄村2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陆莹   0519-8518555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