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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5  浏览数:  字号:〖

公采JSXD2020-016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公采JSXD2020-016

三、项目预算:39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80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四、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2020-2021年金坛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2、服务期限:一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15日至2020年52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二楼办公室)。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人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连续6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开标后评委可要求投标人现场通过外网查验,无法查验的作无效标处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以上材料提供叁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原件(或公证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资格审查材料须单独密封。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或报名材料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情况,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帐号:1007 2300 0000 0139。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一)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525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人章送至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年65日下午14:00-14: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5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798174;

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99775;

十二、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15   


附件1: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报名时预留的邮箱接收,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填写

报名时间: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离开常州往

返常日期

途径(换乘)

途径日期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