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沃成公采[2020]002号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新北区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北区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二、项目编号:沃成公采[2020]002号
三、最高限价: 150万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为加快常州市新北区中、低运量线网项目推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现对新北区中、低运量线网进行近期和远期的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常州市新北区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需求预测分析、发展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的必要性分析、服务对象与功能定位,提出该线网规划的服务目标、规划原则、线网层次、衔接模式、布局结构等,并提出规划实施的相关保障措施等;现状调研及客流调查,分析客流特征、轨道交通网络规模、轨道交通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轨道交通网络构架、网络方案客流预测及评价、轨道交通线路方案研究、轨道交通系统选型;线网方案与评价;车辆基地规划;近期建设规模与时序、运营管理、投资估算、轨道交通投融资及实施策略、轨道交通网络与城市协调发展及环境要求等;从轨道客运量,车速,造价,路权形式等方面分析不同轨道交通制式的特点以及适用范围,选择合适的轨道交通制式,对一些关键穿越节点提出可行性研究;对接高铁新城最新规划成果,对高铁新城线路进行重点研究;编制《常州市新北区中低运量线网规划》成果文件,该规划需满足相应的规划深度要求,及国家、地方等相关技术规范及行业相关设计要求及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报审工作。
服务期限:90天,2020年6月底提交初步成果;2020年7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送审稿,甲方组织成果验收,根据成果验收会意见修改后,8月底前完成常州市规划审定鉴定委员会申请,9月底完成市政府规划批复。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任意一条:
(1)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5年来(开标当日往前推)承担过国内的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任务,且获得政府批复的或投标人近5年来(开标当日往前推)具备轨道交通设计总体总包业绩且已开通运营(以开通运营时间或业主证明为准);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组构成不少于10人,至少配备城市规划(或交通运输规划、线路)、桥梁、建筑等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应人员职称证、学历证书,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
六、勘查现场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4月22日下午17:00 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处。
七、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度免收资料费,需提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1日(工作时间9:00―11:00,13:30-17:00接受报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常州市龙江中路96号五楼综合办(出电梯右手边办公室)
八、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自行以银行转账方式(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现金方式缴纳)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账到下列账户(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30000
元
户名: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新桥支行
账号:1102600000009482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度免收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十、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3:30-14: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龙江中路96号五楼(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0519-68952791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江中路96号五楼采购代理室
采购人名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松波
联系电话:0519-85178259
十三、疫情防控措施
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3.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公司时,请主动出示【江苏政府采购】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
4.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公司人员联系。
5.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6.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7.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的工作,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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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代理人的所有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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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本公司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确受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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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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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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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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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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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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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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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电子稿采购文件接收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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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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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开户行(某某银行某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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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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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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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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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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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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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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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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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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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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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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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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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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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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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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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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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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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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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常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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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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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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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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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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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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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