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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控农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6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控农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金诚采公[2023]029号

2.项目名称: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控农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8.2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38.76万元,剩余部分由农户支付、项目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5.采购需求:

标段

水稻类型

面积(万亩次)

防治病虫害

农药名称

剂型

规格及使用剂量

最高控制单价(元/亩)

标段一

普通水稻(绿优基地)

4万亩/次(共2次)

稻飞虱

60%烯啶虫胺

可湿性粉剂

5克/袋,1袋/亩

20

稻纵卷叶螟

25%甲维·茚虫威

水分散粒剂

4克/袋,2袋/亩

稻瘟病

40%稻瘟·三环唑

悬浮剂

60毫升/瓶,1瓶/亩

纹枯病

25%噻呋·氟环唑

悬浮剂

30克/瓶,1瓶/亩

标段二

绿色食品水稻

1.2万亩/次(共2次)

稻飞虱

25%吡蚜酮

悬浮剂

20克/袋,1袋/亩

17.7

稻纵卷叶螟

25%甲维·茚虫威

水分散粒剂

4克/袋,2袋/亩

稻瘟病

75%三环唑

水分散粒剂

12.5克/袋,2袋/亩

纹枯病

30%噻呋·嘧菌酯

悬浮剂

30克/瓶,1瓶/亩

注:1、本项目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2、本项目无投标标段数量限制,供应商两个标段均可报名;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每一标段最高控制单价;本项目无成交标段数量限制,供应商两个标段均可成交。

3、标段一:防治面积4万亩,防治两次,共计8万亩次;每次每套农药财政补贴14元/亩,两次用药一致,合同单价超过补助部分由用药农户补齐差价。

4、标段二:防治面积1.2万亩,防治两次,共计2.4万亩次;第一次每套农药财政补贴12.4元/亩,第二次每套农药财政补贴9.9元/亩(不含三环唑),合同单价超过补助部分由用药农户补齐差价。

6.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方书面通知5日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具备采购农药的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农药经销单位的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具备农药登记证、并且登记作物包含水稻,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http://czjapp.changzhou.gov.cn/cgzx/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 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4.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七、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127656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

联系方式:0519-8518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莹

电     话:0519-8518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