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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珠水苑一期(住宅部分)系统集成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浏览数:  字号:〖
    

连珠水苑一期(住宅部分)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珠水苑一期(住宅部分)系统集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春为采2021-C(公)- 001号

项目名称:连珠水苑一期(住宅部分)系统集成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最高限价:4653304.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连珠水苑一期(住宅部分)系统集成项目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或传输网络建设和数据传输能力的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其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信号和数据传输必需的通信线路资源以及范围内铺设必要的光缆和线路的许可和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2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4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2、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响应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02月03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传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逾期不予受理,注: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

(二)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四)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投标人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投标单位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二)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

联系方式:袁兆霞 0519-8269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联系方式:王璐瑶 18861103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瑶

电话:18861103171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