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坛经济开发区绿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KFQ 2021-43
项目名称:金坛经济开发区绿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65万元
最高限价:165万元(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为避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质量、低效益、低产出”和“先污染,后治理”为特征的园区工业增长模式,根据党中央提出的绿色发展新理念,拟编制金坛经济开发区绿色发展规划。工作范围:金坛经济开发区直管区域70.19平方公里(含金科园、中德创新产业园、中德(常州)生态绿色城)。完成成果:金坛经济开发区绿色发展基本情况分析报告、金坛经济开发区园区绿色发展潜力评估报告、金坛经济开发区绿色发展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实际满足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采购文件;
(2)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9月2日11: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答疑回复时间:2021年9月2日下午17:3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开标现场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开标现场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2)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2898号
联系方式:0519-8269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联系方式:18206147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婷
电 话:1820614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