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审务外包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坛法院审务外包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13-JSCW-G2024-0005
2.项目名称:金坛法院审务外包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最高限价:399.8288万元,其中:包1:257.11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招标范围:2024年度金坛法院审务外包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6.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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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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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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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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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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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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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辅助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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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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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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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进驻法院提供审判相关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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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且经双方同意后,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响应人在开启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______/_______。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 85588120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3.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3.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8号
联系方式:1811835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联系方式: 0519-82680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小云
电 话: 1391430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