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省庄河水环境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7日14:00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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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鑫洋采公2021003
2.项目名称:省庄河水环境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312万元
4.最高限价:312万元
5.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省庄河水质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新北区魏村街道。
1、本项目针对河道的污染来源、污染特征及周边环境情况,以环境影响最小化、项目运行低成本为基本原则,采取应急处理+长效治理的技术路线,双重保障项目的水质达标及生态改善目标。
(1)水质改善:通过项目实施后,90天内提高水体透明度,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指导达到地表水环境V类,12个月内达到IV类及以上水平。
(2)生态恢复:通过项目中挺水植物、微生物系统的构建,恢复水体的生态功能,形成稳定的水生态系统群落,并使其具备良好的自我循环功能。
(3)景观提升:通过水质提标与生态多样性恢复,提高水体透明度与水体景观。
2、河道保洁长效管护,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管护期为壹年。
6.合同履行期限:实施期为60天,管护期为壹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510室),联系电话:0519-81081980。
3.方式:电子邮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5月1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号门5楼5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开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证明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5.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疫情防控
①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②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③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④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⑤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三)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4月29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常州滨江国际企业港1号楼
联系电话:17706120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19-81081980
网 址:http://www.jsxypg.cn/
邮 箱:[email protected]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国伟
联系方式:0519-8108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