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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二路(东城路-常青路)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东方二路(东城路-常青路)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FCG-2023002

2.项目名称:东方二路(东城路-常青路)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4.最高限价:其中:设计费=初设审批工程费(暂按2012.52万元计)×2.3%、项目管理费=初设审批总投资(扣除土地成本、预备费,暂按2318.18万元计)×1%、跟踪审计费=送审价(暂按1408.76万元计)×0.4%、结算审计费=核减额(暂按70.44万元计)×3%、工程监理费=工程结算审定价(暂按1408.76万元计)×1.2%、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招标控制价(暂按2012.52万元计)×0.18%、招标代理费=中标价(暂按1408.76万元计)×0.17%(注:结算时计算基数按实际调整,费率按中标费率不变。)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东方二路(东城路-常青路)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该工程西起东城路,东至常青路,全长约1094.18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3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工程、管线工程、人行地下通道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设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服务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结束。(造价咨询至本项目所有结算审核完毕并提交相关咨询报告结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3.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

3.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1.3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1.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1.5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

3.3.1.6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1.7招标代理负责人: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3.1.8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本次采购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一个项目负责人,其余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兼任项目组其他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9栋207室)

3.方式:现场领购,投标人领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格式请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1)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9栋2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名称不接受修改。

3.本项目资格后审。

4.公告发布媒体: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6.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19-89863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9栋207室

联系方式:0519-8811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9-88119558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