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信用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营业执照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4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