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处理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常采公[2020]0294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处理剂项目
预算金额:231万元
最高限价:231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焚烧综合处置中心负责处理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必须用螯合剂,螯合剂可以通过螯合剂分子与金属离子的强结合作用,将金属离子包合到螯合剂内部,该稳定化产物中,重金属的活动性显著降低,重金属不会渗漏和挥发,从而降低或消除了焚烧飞灰的环境风险。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焚烧综合处置中心全年使用螯合剂约330吨,2017年12月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中标价格为7000元吨,全年费用约23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起-22年1月1日。交货进度应满足生产需要,甲方根据需要随时通知乙方(提前1-2天),供货方接到通知必须在48小时内送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后补正。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须承担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用有机螯合剂项目;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40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常州钟楼区后塘河1号
联系人:蓝玉华
电 话:81887709-802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19-85588161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