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核心区重点区域绿化养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核心区重点区域绿化养护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铭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水华都1-46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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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铭创采公-2021001(JYKFQ 2021-05)
2、项目名称:开发区核心区重点区域绿化养护
3、预算金额:482万元/年;本次招标共计2标段,其中第一标段:238万元/年;第二标段:244万元/年;
4、最高限价:第一标段:2375421.578元/年;第二标段:2437012.548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养护范围主要为良常路以南、银湖路以西、金坛大道以北、金湖路以西园区道路绿化养护(含尧塘苗圃)。养护总面积为124.74748万平方米(含未移交道路绿化),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第一年合同期限届满,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且单养护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80分及以上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完成过(须单份合同履行完毕)单个养护的公园或开放式景观绿地或城市道路绿地的绿化养护项目,不含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完成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养护。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以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为准)、单份绿化养护项目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不成功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铭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水华都1-46商铺)
3、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2月,任意一月即可。】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不齐全不予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金山路168号)--金坛市民中心C楼050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
(1)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2)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3月12日17:0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传至常州市铭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4)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单独密封。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4、除受不可抗力影响无需中标单位承担责任,中标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其他任何情况中标单位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中标单位必须提前15日提供新的项目负责人(提供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具备资质必须与原项目负责人一致),此行为视为不履行合同承诺的行为,采购人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3万元/次,第2次进行变更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扣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相关部门报不良行为。
5、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289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19-8233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铭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水华都1-46商铺)
联系方式: 0519-82307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0519-8230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