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甲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甲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甲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STZ-2020-A170118-029号。
二、项目要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要求 | 估算单价 | 采购估算价 | 备注 |
1 | 工业用甲醇(液态) | 800 | 吨 | 1、外观气味:无异臭味、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 2、产品质量指标符合GB338-2011《工业用甲醇》表1优等品要求。 3、进口,浓度为99.9% | 3000元 | 240万元 | 药剂用于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碳源投加,预计年需求量约800吨;本项目报价表中的数量为估算量,投标报价按估算量进行报价;结算时以项目实际供货量乘以固定单价,但固定单价不随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价包括甲醇费用、税金、运杂费、装卸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
注: | 1、药剂用于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杀菌、消毒,预计年需求量约800吨(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本项目报价表中的数量为估算量,投标报价按估算量进行报价;结算时以项目实际供货量乘以固定单价,但固定单价不随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价包括次氯酸钠费用、税金、运杂费、装卸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运到现场的药剂进行抽检,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甲方按该批次药剂总值的50%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免费更换符合要求的药剂。第二次抽检不合格, 甲方按该批次药剂总值的100%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免费更换符合要求的药剂,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
三、服务期限:12个月。
四、参加甲醇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资质、经销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危险化学品许可证资质的企业、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含危险品)的企业授权;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17:00前 ;
(2)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四楼;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4)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三份),原件或公证件经核对后退还,有缺项或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的连续6个月】;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6、投标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含危险品)或者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含危险品)的企业授权函。
注:(1)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并将银行缴款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收款单位: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分公司;
银行账号:83300188000100064;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如投标单位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为便于查询,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回单上一定要注明标段名称;
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 号)文件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原则上免收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 其投标成本。
七、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一)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0年 7月7日 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28239028@qq.com。
(二)答疑回复时间:2020年7月7日 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采购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八、联系方式 :
代理公司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519-82660686转803
邮政编码:21320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四楼;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13861103867
九、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时至9:30时;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9:30时;
响应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四楼开标室。
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29日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离开常州往 |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