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骏通采单[2022]004号001
二、合同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相关窝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 : 骏通采单[2022]004号
四、项目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相关窝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幸安路77号
联系方式:13921266299
供应商(乙方):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地址:暂无
联系方式:暂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相关窝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5日历天内出具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通过。
联系方式:暂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00000 元
合同金额:11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5日历天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11-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