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北路(312国道-聚湖西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湖滨北路(312国道-聚湖西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J-ZFCG-2023014
2.项目名称:湖滨北路(312国道-聚湖西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其中: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89万元;项目最高限价:99万元,其中: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89万元。
5.采购需求:
工程规模:湖滨北路(312国道-聚湖西路)是一条城市次干路,新建道路北起312国道,南至聚湖西路,全长约1157米,一般路段红线宽30米。工程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信息、供电、燃气、通信等各类管线、道路照明、交通设施、智能监控、绿化等附属工程。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附属工程(包含道路照明、绿化、交通设施、智能监控等)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施工配合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完成采购人要求勘察、设计的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6.质量等级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勘察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审图机构审核。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划等资料后,3日历天内提供勘察组织方案;7日历天内提供全套初步设计成果资料(含初步设计概算);10日历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合计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勘察设计资质【勘察、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及市政行业专业资质(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主办单位应当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 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08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http://czjapp.changzhou.gov.cn/cgzx/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4.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 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
CA 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
2.1 办理 CA 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 CA 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 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
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
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
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 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 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 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 址:常州市广电西路178号
联系方式:0519-86596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方式:0519-89891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 盛 13616125653
韩月平 1862510322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