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竹箦镇草溪圩汤家村基段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溧阳市竹箦镇草溪圩汤家村基段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4楼42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溧众采竞磋-2023005
项目名称:溧阳市竹箦镇草溪圩汤家村基段加固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147.2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71326.81元,其中暂列金为47900元,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总价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控制价相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溧阳市竹箦镇草溪圩汤家村基段加固工程,位于溧阳市竹箦镇,具体内容包括:草溪圩汤家村基段整治加固共长250米,其中新建2.0m高钢筋砼挡墙护岸长238米,并进行基础处理,坡面进行清杂整治,撒播草籽,堤顶道路拓宽至3米,拆建码头共2座。
注:本项目采购人为溧阳市水利局
发包人为“竹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无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
3)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A证,专职安全员为C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目前无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在建。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 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四楼420室)
2.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申请表(附件一);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附件二);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3.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标前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疑问,请将需要澄清或疑问内容一次性于2023年4月1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至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疑问。
2、说明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3、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需派出一人参与开标活动,项目经理同时可作为项目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
(2)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溧阳市水利局
地址:溧阳市溧阳市南大街135号
联系方式:0519-87302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四楼420室
联系方式:0519-8722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9-8722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