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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常州市2023年内河航道多波束扫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常州市2023年内河航道多波束扫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2023年内河航道多波束扫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一标段:泽舟采竞磋-202300101 二标段:泽舟采竞磋-202300102

2.项目名称:常州市2023年内河航道多波束扫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一标段:33.72万元 二标段:31.28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一标段:33.33万元 二标段:30.92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使用委托人自有多波束设备对我市487.76公里航道进行扫测,扫测工作完成后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10日,扫测中发现有影响通航安全的障碍物情况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业主及委托人,扫测工作完成后40日内提交经审查的最终成果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每个供应商仅限中标一个标段。当二个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同一供应商时,则选择成交价高的标段为成交标段,其他标段的成交候选资格自动失效,由该标段的第二成交候选人自动升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具有水下测量项目或水下多波束扫测项目业绩。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供应商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399-5星海商城E2座3楼

3.方式:

(1)线上申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扫描PDF文档发至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按邮箱回复要求交纳费用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现场申领:至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加盖公章)

①报名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4.    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收款人名称: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安支行

银行账号:32400631001034000016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519-89607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399-5星海商城E2座3楼

联系方式:0519-85551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恽浩兰

电   话:18015288772

 


附件:
报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