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金城镇环境整治提升(金科园)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R-2023-29
项目名称:2023年度金城镇环境整治提升(金科园)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968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深化设计、按经采购人对深化设计的修改意见及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采购人通过清单编制配合及现场施工配合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1)15日历天(①签订合同、收到规划资料后7天内,提交方案设计;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8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
(2)现场施工配合服务期:从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类别、等级:
需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料不全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磋商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江南路99号
联系方式:0519-82858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和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联系方式:18206147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婷
电 话:1820614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