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1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WZ2020-154
项目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42万元
最高限价:4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及汇聚点设备、网线、门禁系统、智慧政务排队系统等,具体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17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一份,格式见附件(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现金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人:屠孜夏 电 话:0519-85685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1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小芬 电 话:13861063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