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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人民法院电缆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20-07-08  浏览数:  字号:〖

电缆改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武进区人民法院电缆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713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FY竞谈【2020003

项目名称:武进区人民法院电缆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采购需求:电缆改造,包含土石方工程、管道安装、拆除及恢复,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名单及失信黑名单;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78日至20207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12

3.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示本人健康码至以上地址报名。

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将以下报名资料按要求制作并扫描发送至邮[email protected],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暨标书领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简易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复印件)

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4.售价: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713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12

五、开启

时间:2020713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中小微企业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供有效证明的,无需缴纳)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银行武进支行;行号:314304000010

帐号1032 3000 0000 0744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单位本单位账户缴纳,银行电汇或转帐(务必备注项目名称),采购人不接受现金等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中标保证金后5 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无需开具缴纳凭证,开标截止时间后,由代理机构核查缴纳情况。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或者拒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3.供应商有在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应重点阅读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合同条款、收费等重要条款,并有权当场终止报名或购买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址:武进区长安路

联系方式:0519-88311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

联系方式:0519-88858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13961129701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