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二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二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7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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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春为坛采竞谈-2023005号
项目名称: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询价
预算金额:163万元
最高限价:1621848.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对展厅重点文物展柜进行改造,并增设“微环境”主动调控设施,全面提升博物馆展陈等级文物的预防性保护能力,使文物保存环境达到“可控、可持续”的良好保存状态。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方式:(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办理。
(2)网络领购: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0519-82680568确认。
领购资料:
①报名申请表(附件1);
②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以上材料提供叁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谈判。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售价:人民币壹佰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506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506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1、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6月29日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6月29日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3、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二)谈判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三)特别提醒:
(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二)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博物馆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沿河东路1号
联系方式:13813506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联系方式:0519-82680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0519-8268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