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嘉丰竞谈【2021】003号
2、项目名称:2021年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2000元/吨(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5、采购需求:为切实加强猪肉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储备猪肉在市场调控中的蓄水池作用,应对应急事态的有效投放、平衡物价,在储备期内必须保障合同约定的猪肉储备,储备总量为200吨。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甲方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经营企业或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自营储存低温冷库,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江南明都东边马路对面)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本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于报名时以现金支付该项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格式见附件(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4月29日11: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答疑回复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7:3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2)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3813657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779891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