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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镇城管中队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金城镇城管中队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嘉丰采竞-2022-010        

2.项目名称:金城镇城管中队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9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29521.15元,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为了更好的改善城管中队办公环境,有效加强城管中队城乡管理,对新的办公场所物资大楼进行装修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人应具备的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备的资格为: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各响应人须将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响应报名资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0519-82260008确认】;       

4、报名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注:响应人现场获取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叁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506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506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谈判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二)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三)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审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审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谈判活动的谈判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谈判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谈判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四)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响应人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12月5日17: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响应人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答疑回复时间:2022年12月6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响应人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响应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响应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3)响应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南路99号

联系方式:0519-8285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519-8226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9-82260007

 

 

    
附件:
政府采购谈判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