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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临时应急用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1  浏览数:  字号:〖

    

    

2022年度临时应急用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临时应急用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3月 3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KFQ 2022-04

2、项目名称:2022年度临时应急用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投标报价≤90%,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一年内累计送审金额不得超过100万,达到100万时合同自动终止。

6、采购需求:场地平整、土方外运、清理垃圾、杂草、临时突击等各项应急任务。

7、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合同形式为1年度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于报名时支付该项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5、投标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1)以上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缺项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2月24日17: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答疑回复时间:2022年2月25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2)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合同,为中标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

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9-8233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联系人:滕女士

电话:13776381960

 

 

      

 

 

 

 

 

    
附件:
报名申请表.docx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