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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溪镇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办公楼室外场地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溪镇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办公楼室外场地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溪镇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办公楼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S采竞[2021]004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溪镇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办公楼室外场地新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3.5万元。

5、最高限价:734878.23元(人民币柒拾叁万肆仟捌佰柒拾捌元贰角叁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需求: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营造规范整洁的办公环境,拟对直溪镇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办公楼室外场地进行建设。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详见本公告附件

4.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于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支付该项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联系方式:1896126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519-8280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话:185165193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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