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春为坛采询-2020001号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0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春为坛采询-202000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2020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采购数量约40吨,用于常州市金坛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包含常州金坛区第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常州金坛指前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具体详见询价文件。此项目为年度采购项目,送货期内按甲方生产计划分批送货,送货量约2吨/次,送货地址由甲方指定。
2、采购预算:80万元。
3、最高限价: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4、本项目报价表中的数量为估算量,投标报价按估算量进行报价;结算时以项目实际供货量乘以固定单价,但固定单价不随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调整,供货商不以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作为向招标人索赔的依据。
5、合同期限:壹年(壹年服务期到期,通过考核,乙方服务质量能很好地满足甲方要求,可按原中标价格续签合同,延长服务期一年)。
6、质量要求及数量:
产品质量指标符合国标GB17514-2008的Ⅱ类要求,同时主要指标具体要求为:
(1)外观:白色粉末。
(2)分子量:阳离子型分子量≥1000万。
(3)离子度:离子度≥50%。
(3)每月正常投药比应小于离心机5.5kg/T干污泥,允许10%的上下波动,在甲方泥质发生波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调整药剂,直至甲方泥质稳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产品生产资质或厂家委托代理权。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领取的时间
1、询价文件领取时间:于2020年04月21日至2020年04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领取。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份,询价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化工产品生产资质证书或厂家委托代理权(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196730540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开标时间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名称)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标前答疑
(一)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0年04月28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人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答疑回复时间: 2020年04月28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5月15日9:00-9: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815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861103171
十二、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0日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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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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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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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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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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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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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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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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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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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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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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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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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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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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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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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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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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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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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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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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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申报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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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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